[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8113/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沿溪镇 [ 发文字号 ] 沿镇府发﹝2024﹞3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沿溪镇人民政府

                         2024118

(此件公开发布)

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

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

为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推动沿溪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沿溪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确保2023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圆满收官,为迎接2024年春节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春节前安全领域十大风险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23109)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沿溪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全面压实企业(用户)主体责任、级部门属事责任、村(社区)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全镇燃气油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全燃气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冬季气候特点,聚焦燃气各环节风险点,结合全县沿溪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排查整治与监管执法,坚决遏制燃气油气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夯实冬季及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祥和过节。

三、工作重点

村(社区)和各部门科室,有关企业要针对冬季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容易集中暴露的安全问题,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石安委办发〔202388号)要求,围绕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开展整治,突出抓好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整治攻坚,加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执法纠违力度。

(一)加大公众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院坝会、各村(社区)LED显示屏、标语横幅广告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短视频、悬挂宣传标语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使用环节安全。

(二)加强企业和用户教育培训。一是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常态化、系统性组织开展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使用单位用户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对单位用户入户检查、指导隐患整改、宣传培训责任和义务,提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水平。三是督促燃气使用单位用户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开展“两单两卡”交流、评比等活动,提高一线员工“比、学、赶、超”积极性,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三)聚焦燃气油气经营企业方面安全风险。一是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并执行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和操作规程卡应急处置卡。二是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抢修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销售的“黑气瓶" 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执法震慑。四是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五是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经营配送企业未对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含委托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开展燃气配送行为、送气服务人员未经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等),未要求送气服务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应同步告知用户安全用气要求)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六是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等情况,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七是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检测,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聚焦餐饮企业等单位用户方面安全风险。一是督促使用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酒店、旅馆、农贸市场、民宿等单位用户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定期开展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按照规范加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二是对单位用户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三是发现单位用户使用禁止使用的50千克“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四是结合冬季用户用气特点,加强用气安全宣传,使用燃气时注意通风,停用时关闭燃气阀门,平时做好燃气安全检查。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1117日前)。村(社区)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召开专项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结合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1120日至2024118日)。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能职责划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对所属的非居用户、居民用户、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和其它燃气设施设备开展春节前拉网式大排查,建立健全本行业、本辖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基础台账清单,对排查的问题隐患进行分类处理,逐个问题落实“三单六定”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要按程序立即停止供气,直到隐患彻底消除方可通气。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119日至26日)。深入剖析燃气油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实行标本兼治,突出源头管理。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攻坚行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沿溪镇人民政府谭辉建任组长,发办应急西沱派出所财政民政镇规建办交通镇农服中心镇宣传办、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为工作专班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攻坚行动,协调解决攻坚行动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攻坚行动统筹协调督查督导,由经发办主任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事务。攻坚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3次、督导现场检查3次以上,分管负责人要专题研究、督导现场检查5次以上。

(二)加强执法监督。攻坚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对燃气充装、运输、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只检查不执法”和执法“宽松软”问题。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督导督办。工作专班将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严格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并抄送至安委办。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并严格对标开展考核,严肃奖惩和追责问责。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燃气油气经营企业于20231117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2024129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以及《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攻坚行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攻坚行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

沿溪镇2024年春节前燃气油气安全领域专项攻坚行动问题

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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